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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工程勘察

点击:53次 日期:2015-04-16 15:23:49.0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ZB-2015-033
    本招标项目已由任发改[2014]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任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市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计划合建,合建项目占地面积13192.80平方米,九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其中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儿童医院建筑面积4640平方米。
1.1 建设地点:任丘市城区
1.2 项目性质:新建 
1.3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以及施工图论证、基坑支护、降水处理、桩基处理、基础开挖方案论证、标高的调整等后期服务)的全部内容
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 勘察周期:15日历天
1.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全本复印件一套到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并购领招标文件(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原件),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15日至2015年 4月21 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不候。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如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排序资格。
8、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的纸质版为准。

招 标 人: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任丘市南门里35号
联 系 人:金增善
联系电话:0317-22680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 
联 系 人:段工 
联系电话:0311-85096538 1522710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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