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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龙凤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次)

点击:25次 日期:2010-08-26 00:00:00.0
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层 
内容 卢龙县龙凤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130324X1003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卢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卢龙县龙凤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采用生态组合塘+潜流湿地+深度处理塘工艺建设工程,占地约80亩;
2、工程地址:卢龙县木井乡大顾佃子村东南,205国道桥北,昌黎县界西侧;
3、预计工期:60天(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5、本工程投资额约为1600万元;
二、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总包。
三、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1)、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原件或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内卢龙县以外施工企业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到卢龙县清欠办办理换证证明);(2)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卢龙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26日~2010年9月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建设单位:卢龙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洪涛
联系电话:0335-7012465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层
联 系 人:庞小东、刘向阳
联系电话:0335-3692198 13933643968 13930351654
邮政编码:0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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