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凤凰城7#、8#、9#、10#、11#、12#住宅楼及半地下车库工程。 |
点击:24次 日期:2010-08-25 00:00:00.0 |
内容 |
招标公告 大营凤凰城7#、8#、9#、10#、11#、12#住宅楼及半地下车库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筑总面积为:54177.11㎡,其中7#楼建筑面积为:9768.46㎡、8#楼建筑面积为:10205.5㎡、9#楼建筑面积为:6537.04㎡、10#楼建筑面积为:9608.07㎡、11#楼建筑面积为:6537.04㎡,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CL复合剪力墙结构;12#楼建筑面积为:1200㎡,CL复合剪力墙结构,三层;车库建筑面积为10321㎡,框架结构。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日历工期500天。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愿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到枣强县招标办领取报名表,到以下地点报名并同时到招标办备案: 报名时间:2010 年8月25至2010年8月31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衡水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义 联系电话:0318-5236866 备案地点:枣强县招标办 联系人:郑文成 联系电话:0318-8225226 报名所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委托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衡水市招标办备案)、外埠(衡水市以外)企业持衡水建管处核发的进衡施工许可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报名须法人到场,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被委托人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书须有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 建设单位:衡水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代理单位: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0 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