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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秦古镇等三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5-04-16 00:46:39.0
 

竹山县秦古镇等三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秦古镇等三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429-31号、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因二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拟对县城关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2015 416 日至 2015 年4月22,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县外企业还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原件)、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人

  位: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双才   电话:0719-4225816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07283158

 

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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