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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施工

点击:21次 日期:2010-08-23 00:00:00.0
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30321100055-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的青龙满族自治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招标方案已经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并已在青龙县招标办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施工 
(2)工程规模:7890㎡
(3)建设地点:青龙镇逃军山村
(4)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空调、喷淋、消防除外)
3、质量标准:合格 
4、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5、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应于2010年8月23日~2010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到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报名时持: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该工程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如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9、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树军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艳红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广场西路2号17层
邮政编码:066000;联系电话:150333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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