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呼吸机采购 |
点击:61次 日期:2013-08-15 00:00:00.0 |
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呼吸机采购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就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 山东省泰山疗养院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呼吸机采购
三、项目编号: PHJG2013-050
四、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具体货物名称及数量如下:
采购计划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300023201300007 |
有创呼吸机 |
1台 |
无创呼吸机 |
1台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5、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 2013年8 月19日至 2013 年8月 27日 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东航空大厦2708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加收50元邮寄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制造商或总经销的授权书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 2013 年8月28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8月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东航空大厦31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马红霞 胡美萍 电 话: 0531-85698378
传 真: 0531-85698378 邮 编: 250014
邮 箱:puhuajig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