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尹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5-04-15 13:09:01.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尹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已由延安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综【20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HDZB2015-00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安新区尹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65700平方米,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206套,安置区共分AB两个区,A区总建筑面积5985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面积47880平方米(共436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420平方米;B区总建筑面积10585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84680平方米(共770套),底层商业、幼儿园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1170平方米,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北区),本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77057万元。
标段划分:勘察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标段:用地范围内规划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勘察标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勘察,施工图阶段的详细勘察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勘察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勘察单位。
2、勘察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4、申请人应具有相类似的勘察经验。
设计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设计院或设计公司或设计事务所。
2、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主设计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职业资格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4、申请人应具有相类似的设计经验。
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主设计师注册证(设计标段)、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勘察标段)、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份(2011-2013年)、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前来报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公休日不休息)
五、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森 18109118158
六、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罗瑞梅 拓春梅 0911-8269167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陕西工人报》和《延安建设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