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大桥竣工荷载试验项目 |
点击:57次 日期:2010-08-16 00:00:00.0 |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 | |||
内容 |
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大桥竣工荷载试验 招标公告 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大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管发改文【2007】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荷载试验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大桥为主跨80m+128m+80m的双塔矮塔单索面预应力钢筋砼梁斜拉桥。 2、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二、招标内容 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大桥竣工荷载试验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主桥在静荷载作用下控制截面的应力与挠度测试;主桥在移动荷载作用下的冲击系数测试;主桥的自振特征值(振动频率、振型、阻尼比)测试;主桥斜拉索静载索力测试;主桥斜拉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索力增量测试;引桥部分4×32.7m联、13.1m联、33.1+2×32.7m联在静荷载作用下控制截面应力与挠度测试;引桥部分4×32.7m联、13.1m联、33.1+2×32.7m联在移动荷载作用下的冲击系数测试; 主桥及引桥4×32.7m联、13.1m联、33.1+2×32.7m联的伸缩缝、桥塔等位置的水平位移和转角; 引桥桥面板局部荷载作用下的应力等进行测试。 三、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同类工程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4、投标申请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0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套。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电 话:0315-8756781 15081938202 传 真:0315-8756781 联 系 人:李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