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
点击:38次 日期:2010-08-14 00:00:00.0 |
峰峰矿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区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编号:2010—31 1、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新建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在邯郸市峰峰矿区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工 程 名 称: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工程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监理 建 设 地 点: 峰峰一矿生活区 概算投资额: 47000万元 资 金 来 源: 国家、企业及个人投资,已落实 建 筑 面 积: 520000平方米 结 构: 框 剪、砖 混 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至少1项2007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小区建筑面积不小于12万平米的住宅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有意向的投标企业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进邯手续(外埠企业)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峰峰矿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区,时间: 2010年8月16日至 2010年 8 月2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时30 分。(节假日除外) 6、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递交到峰峰矿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区 7、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拟定于2010年 9 月 9日上午9:00分。在峰峰矿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区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 标 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 (章) 法定代表人: 赵洪录 (章) 办 公 地 址: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 邮 政 编 码: 056200 联 系 电 话: 15931010317 联 系 人: 李春峰 委托代理机构 河北新希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王国贞 联 系 电 话: 13582049043 13630811902 联 系 人: 马俊生 刘亚丽 峰峰矿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区 办公地址: 滨河东路188号 联系电话: 0310—5196393 联 系 人: 代关海 (公章) 201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