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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点击:290次 日期:2015-04-14 20:57: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第二次)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投[2014]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2.3 建设规模: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金额约156万元。

2.4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主要设备售后服务2年。

2.7 招标范围: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考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

6.3澄清答疑由由各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自由提问,招标人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回复,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00时正,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法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 其他:

中标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30-8690698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付锦

电    话:0730-8224966  1390730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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