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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苦桃河流域宝丰集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5-04-13 23:40:46.0
 

竹山县苦桃河流域宝丰集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竹山县苦桃河流域宝丰集镇段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由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堤复【2013224号文审查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竹山县苦桃河流域宝丰集镇段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挖清障11.46公里;岸坡护砌14.64公里;新建堤防0.25公里;新建人行桥2座;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4个、监理标段1个。

1标段(合同编号:ZSKTH/2015/SG-1):宝丰河上游段,桩号BK8+71011+050

2标段(合同编号:ZSKTH/2015/SG-2):宝丰河下游段,桩号BK6+250-BK7+525,韩溪河HK1+905-HK0+250;

3标段(合同编号:ZSKTH/2015/SG-3):麻家渡集镇段, 桩号0+0002+200,总兵安TK7+000-TK8+028 ;

4标段(合同编号:ZSKTH/2015/SG-4):苦桃河段,桩号BK0+000-BK1+500;

5标段(合同编号:ZSKTH/2015/JL):施工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1-4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第1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2-4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1.25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不低于总造价5%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须提供经审计的的最近三个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

3.5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1442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4标段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7)提交报名标段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5标段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提交报名标段同类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有效合同)。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512900,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19-42324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2301

联 系  人:刘凯

     话:027-8711215615907129462

电子邮 件:8111483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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