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公共设施规划项目 |
点击:29次 日期:2010-08-05 00:00:00.0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0028 1、清河县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 决定对清河县城公共设施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清河县城公共设施规划项目 资金来源:已落实。 3、项目内容和招标范围:根据清河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和现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和布局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规划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各项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编制相应规划成果。 4、项目实施地点/时间: 清河县城区/2010;规划周期:60个工作日。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质。凡购领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后审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5、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万元。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方案不给予补偿。 7、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8月5日至 2010 年8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17 :3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进冀备案证明、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一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8、投标申请人领取标书后,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前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送达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报名(可当面提交,也可发邮件至20090606.ok@163.com)。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单位:开标当日接收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其余时间在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儒林市场斜对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1、招 标 人:清河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 清河县长江街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倪智广 联系电话: 0319-8198339 12、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李海龙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10 年 8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