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城区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
点击:55次 日期:2010-08-04 00:00:00.0 |
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 |||
内容 |
鹿泉市城区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鹿泉市城区亮化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鹿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程地点:鹿泉市城区 发包范围:施工图设计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资估算19万元 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周期:10天(日历天数)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报名时须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工程业绩(2007年1月1日至今的单项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同时带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4.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鹿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章)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1-82109906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崔莎 联系电话:0311-83806695,15032701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