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陕西 > 延安市

黄龙县石堡河排洪渠防渗加固及溢流堰消能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97次 日期:2015-04-13 20:10:12.0

 

  1.招标条件

  黄龙县石堡河排洪渠防渗加固及溢流堰消能修复工程项目己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43号文件批准,工程总投资为318万元。招标人为黄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龙县石堡河排洪渠防渗加固及溢流堰消能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龙县石堡河排洪渠防渗加固及溢流堰消能修复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43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排泥渠防渗加固段:上起黄龙县河滨路1#桥,下至黄龙县石堡河2#翻板坝上游段,治理河段长2510m;2、溢流堰消能加固段:上起黄龙县河滨路1#桥,下至黄龙县石堡河2#翻板坝上游段的41座已成溢流堰工程;3、排泥渠末端消能加固段:对曹店桥上游、河滨路2#桥上游及石堡河2#翻板坝上游段三段排泥渠末端进行消能加固处理;4、河道疏浚:本次疏浚河道2.8km,主要针对河道溢流堰淤积严重、蓄水较浅、严重影响排洪的河道进行疏浚。

  施工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 2015年4月25日(节假日不休,发售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栋10楼招标部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罗瑞梅

  电        话:0911-8269161

  传        真:0911-8269168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