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Q-CS2015002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点击:43次 日期:2015-04-13 20:03:30.0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委托,就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各合格服务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7.1基本条件
7.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后审):
7.2.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2.2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期连续两个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票据;
7.2.3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持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
7.2.4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7.2.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以上文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7.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带U盘拷贝);
8.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报名。
9.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9.2磋商保证金收缴帐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帐 号:53001658636051004651
9.3磋商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必须以竞标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入;
9.4磋商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6:30时;
9.5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9.6磋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款收据,并将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于磋商文件中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原件备查)
9.7评标结束七个工作日后,未中标或中标后已签订合同的,请服务商带齐有关材料到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退保证金。
10.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均不接受任何服务商的磋商文件;
10.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11.1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11.2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11.3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
11.4招标机构: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5办公地址: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11.6联 系 人:杨艳娥 13987785872 周 前 15908840796
11.7邮箱地址:htqjyzx@163.com
电 话:0877-2295388 传 真:0877-6564979
12.1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2本次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13.1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16:30时
13.2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
13.3联系人:徐师 15008887262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