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联名都二期1#、2#楼工程勘察 |
点击:32次 日期:2010-07-27 00:00:00.0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0026 1、宇联名都二期1#、2#楼工程勘察,已由清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清河县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助。 建筑规模: 1#楼约10500平方米,2#楼约10000平方米。高均为8层。住户中各安排廉租房112户。1#楼底层为商业店铺约1600平方米,2#楼底层为储藏室约11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1#、2#楼的工程勘察。 4、建设实施地点:清河县运河大街北侧;勘察周期:15天。 5、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购领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后审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6、项目总投资:2210.85万元。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方案不给予补偿。 8、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7月27日至 2010 年8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 :0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委托书、外省企业进冀备案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一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9、投标申请人领取标书后,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第8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送达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报名(可当面提交,也可发邮件至20090606.ok@163.com)。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单位:开标当日接收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其余时间在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儒林市场斜对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 清河县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清河县长江街北侧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郎国敬 联系电话: 13931913981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李海龙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日期: 2010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