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招标 |
点击:62次 日期:2010-07-23 00:00:00.0 |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三公里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 | |||
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括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新铺设污水管网和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污水管网工程,其中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柳州路工程(南起广州道(原钢厂北路)至桂林道(原纬十路)),曹妃河(原电力管廊河)东侧及北京河(原南区河)东侧污水管线工程。 1.2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3建设工期:计划总工期8个月。 1.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项目估算金额: (1)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新铺设污水管网50公里(DN300-900)估算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污水管网工程估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不含临时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经验和业绩、且信誉良好、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机械设备、仪器。 2.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5外埠投标人开标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购买人身份证,于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三公里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3018室(曹妃甸3+置业大厦)。 5.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3018室(曹妃甸3+置业大厦)并予以签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以及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传 真:0315-8782289 13831505701 联 系 人:梁建全、宫玉梅 邮 箱:guangdacf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