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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施工招标

点击:28次 日期:2010-07-23 00:00:00.0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大厅 
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括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新铺设污水管网和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污水管网工程,其中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柳州路工程(南起广州道(原钢厂北路)至桂林道(原纬十路)),曹妃河(原电力管廊河)东侧及北京河(原南区河)东侧污水管线工程。
1.2招标内容:本项目相关污水管网和相关污水泵站建设等。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建设工期:计划总工期8个月。
1.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项目估算金额:
(1)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新铺设污水管网50公里(DN300-900)估算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区市政管网(一期)污水管网工程估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2.5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6外埠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10年7月 23日至2010年7月29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到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大厅(曹妃甸3+置业大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8月12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大厅(曹妃甸3+置业大厦)。
5.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三层大厅(曹妃甸3+置业大厦)并予以签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以及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以及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传 真:0315-8782289 13831505701
联   系   人:梁建全、宫玉梅
邮        箱:guangdac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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