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石烟线江家寨至双岛段改建工程大中桥及跨线桥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95次 日期:2013-07-15 00:00:00.0 |
S301石烟线江家寨至双岛段改建工程大中桥及跨线桥施工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301石烟线江家寨至双岛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威海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山东省财政厅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中桥及跨线桥施工监理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01石烟线江家寨至双岛段改建工程大中桥及跨线桥施工建设地点在威海市环翠区,路线全长30.1公里,其中新建17.793公里,老路利用12.3公里。新建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32米,路面宽度21-28.5米。设大桥2038.02米/8座,小桥45.516米/2座,涵洞39道,互通立交1处(含跨线桥165米/1座),通道3座,天桥3座,养护工区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拟对S301石烟线江家寨至双岛段改建工程大中桥及跨线桥施工监理服务进行招标,本工程设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
2.3监理服务期3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近五年(2008-2012年)已完成累计不少于3000米类似结构桥梁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月6 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威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塔山宾馆4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山东经济信息网站(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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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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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威海市东山路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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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
联系人 |
: |
李大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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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赵德堂、高文超 |
电话 |
: |
0631-528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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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531-81956996、82667208 |
传真 |
: |
0631-528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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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531-82667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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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 |
hy81956996@126.com |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