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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钜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点击:85次 日期:2015-04-09 15:57:31.0
工程编号:招标编号:SGZB2015-024 资金来源:财政
招标范围:- 形  式:-
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报名地点:-  
工程简介:鹤壁市淇滨区钜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5-024
1.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钜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豫环文【2014】1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钜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淇滨区钜新社区;
2.3招标范围: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1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设备一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5吨/天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一套(土建工程、环保设备、污水管网等,详见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投资:约55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低于5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要求:
4.1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且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报名(地址: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223363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1566 156392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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