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特殊教育中心改扩建生活用房 |
点击:32次 日期:2010-07-09 00:00:00.0 |
承德宏通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平泉县凯旋宾馆四楼)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平泉特殊教育中心改扩建生活用房工程,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并在县招标办进行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平泉特殊教育中心改扩建生活用房工程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1908平方米 建设地点:平泉特殊教育中心院内 发包方式:中标价一次性包死,包工包料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280万元,其余自筹,资金已落实 预计开工日期:2010 年8月3日至 2010 年11月30日,日历日120天。 3、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内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4、凡对本次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同时在河北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共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7月15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审查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与投标文件同时在2010年7月28日9时00分前送至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且不退回。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平泉特殊教育中心改扩建生活用房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凡资格审查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经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10、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平泉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平泉县二中院内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李芳茹 报名联系人: 王秀莲 联系电话:13131436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县凯旋宾馆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王金楼 联系人:王秀莲 联系电话:0314-6029288、13131436296 201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