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中街排水工程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中街排水工程A标段 |
点击:34次 日期:2010-07-08 00:00:00.0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对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中街排水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招标内容: A标段:扬子路——槐安路 二、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及施工图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四、工期要求:60天。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 七、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要求:本项目共分为A、B两个标段,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对A、B两个标段全部网上报名。自行报名成功后,携带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料及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公司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 (6)外省、市企业进石手续 (7)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信原件(原件)(外地企业在石家庄市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市建设局开取,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取)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原件)。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 招标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联系人:曹新颜,杨建新,电话:0311—86958903 传真:0311—87870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