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宁明县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一期工程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点击:206次 日期:2011-11-08 00:00:00.0 |
崇左市宁明县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一期工程
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崇左市宁明县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一期工程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NMGSKJGC-2011-01
所属行业:市政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国家补助
业主名称:宁明县水厂
工程地址:宁明县县城中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宁明县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明县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宁明县县城中镇。
总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数)内。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其内容为:
Ⅰ标段:取水泵房、送水泵房、絮凝池、斜管沉淀池、虹吸滤池、遮阳棚、计量井、沉泥池、净水厂总平、加压站的改造及设备、管材采购、安装工程;
II标段:出水厂改造、球墨铸铁管(DN500、DN400)采购及安装工程;
III标段:德华街南侧一期改造、聚乙烯给水管(DN315、DN225)采购及安装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可多投多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贰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08年~2010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①或②均可: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宁明县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拟投入本工程使用的管材等相关设备须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后方可采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5室)。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现场踏勘与标前会
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若要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明县水厂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5室
联系人:麻工 联系人:吴 工 梁 工
电 话:13597078882 电 话: 0771-2085231
传 真:0771-8620894 传 真: 0771-2085235
E-mail: 318325642@qq.com
招标人:宁明县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