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路面大中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81次 日期:2013-06-24 00:00:00.0 |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路面大中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13】43号文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鲁路养【2013】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由山东省财政厅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大中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全长29.515公里,全线维修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5座、涵洞13道,利用中桥1座、涵洞13道,全线维持原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米,穿镇路段路基、路面宽度保持不变,路基宽18米-25米,路面宽15米-2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路面大中桥的所有工程内容,设两个施工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K22+835~k38+500范围内所有路面大中桥施工;
第二合同段:k38+500~K52+350范围内所有路面大中桥施工;
2.3计划工期:路面大中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08-2012年)独立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记录或记录信息不完整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并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允许参加两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且最多能中一个施工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6月 26日至2013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516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进行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合同段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1版第2次印刷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施工投标人自行购买。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月 16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人:杨德生
电话:0632-89990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招标一部
联系人:赵德堂、高文超
电话:0531-81956996、82667208 13065004835
邮箱地址:hy81956996@126.com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