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沛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的沛县城区水厕、垃圾中转站改造及新建项目已经沛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城区
3.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8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3.5监理期:符合施工工期
3.6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企业注册);
(3)投标申请人及所报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所报总监理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转账、网银和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2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2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4月15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它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