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84次 日期:2013-06-24 00:00:00.0 |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13】43号文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鲁路养【201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由山东省财政厅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45枣济线枣庄北转盘至木石段大修工程全长29.515公里,全线维修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5座、涵洞13道。全线维持原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米,穿镇路段路基、路面宽度保持不变,路基宽18米-25米,路面宽15米-2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大修工程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包括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8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4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24个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记录或记录信息不完整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并按废标处理。
3.5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6月 26日至2013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516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进行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合同段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月 16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人:杨德生
电话:0632-89990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招标一部
联系人:赵德堂、高文超
电话:0531-81956996、82667208 13065004835
邮箱地址:hy81956996@126.com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