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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104#学生公寓施工

点击:32次 日期:2010-06-25 00:00:00.0
石家庄高新区(东区)天山大街副69号1号楼4楼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 
内容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104#学生公寓工程,已在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自筹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设备合同的款项。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104#学生公寓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以西(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内)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    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5日,竣工日期:2011年5月25日。
二、投标报名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1、请投标申请人持企业认证锁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2010年6月25  日至 2010 年7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30 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高新区(东区)天山大街副69号1号楼4楼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须核验以下资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两套复印件)
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两套复印件、)
C、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留两套复印件)
    D、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留两套复印件)。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
    E、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原件(留两套复印件)
    F、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留两套复印件)。外地企业在石市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市建设局开具,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出不退。



招标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11-85110107
地址: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以西)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
传真:0311-83086928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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