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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吉林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项目

点击:80次 日期:2010-06-25 00:00:00.0
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B座一区1110室 
内容 吉林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1.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吉林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本招标项目为吉林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长度约为2191.3米 。建设地点为吉林大道(郑州路-广州路)。
2.2工程总投资约为715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
2.3 总工期为153天(日历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道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4.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首先持投标企业锁或企业IC卡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报名经办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证(市政专业)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市颐和B座1110室)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 6月25日至2010年 7月 1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或于2010年7 月 1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当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7 月 5日9:00—12:00送至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 本工程报名队伍超过七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报名队伍少于七家(含七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视为通过资格预审,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 7月5 日  时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办公地点:沧州市解放中路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薛海燕 联系电话 :0317-3208656   131719883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7—5510139 
办公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B座一区1110室 传真:0317-5510139
联系人:李荣荣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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