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黄龙培训基地维修改造工程 |
点击:99次 日期:2015-04-04 00:08:15.0 |
1.招标条件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黄龙培训基地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 2、规模:维修改造投资额约65万元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约65万元 5、招标范围: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黄龙培训基地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招 标 人: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190号 联 系 人: 张兴斌 电 话: 0719889706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 刘思麟 电 话: 0719-821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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