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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兴鹤大街跨冯岗沟桥梁及冯岗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23次 日期:2015-04-03 14:55:02.0
工程编号:SGZB-2015-023 资金来源:财政
招标范围:- 形  式:-
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报名地点:-  
工程简介: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兴鹤大街跨冯岗沟桥梁及冯岗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5-023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兴鹤大街跨冯岗沟桥梁及冯岗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鹤发改城市﹝2013﹞3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兴鹤大街跨冯岗沟桥梁及冯岗沟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区
1.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1.4建设规模:一标段:兴鹤大街跨冯岗沟桥梁工程
二标段:冯岗沟(107国道—华夏北路)改造工程
1.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6投资规模:共约550万元。一标段:约300万元。二标段:约250万元
1.7工期:90日历天 
1.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9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1.10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
3.2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c企业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证书)等有关资料。上述所有资料均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d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注: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  月 3 日——2015年 4月 10 日每日 8:
30¬¬-11:3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7090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92-3301236、15639212588   
地    址:鹤壁市淇滨大道189号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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