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丹州镇范湾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66次 日期:2015-04-01 12:02:28.0 |
项目编号:HDZB2015-36
一、招标条件 :
宜川县丹州镇范湾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宜经发[201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川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市投资及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宜川县丹州镇范湾卓子坪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层住宅楼8栋,6层住宅楼2栋(一层为商业用房,二层及以上为住宅),3层物业综合楼1栋,4层幼儿园(局部3层)1栋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63322.2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405.74 m2,高层住宅47167.2 m2,多层住宅6058.2 m2,幼儿园2334.92 m2,商业1211.64 m2,物业633.78 m2),地下车库面积5916.52 m2。本项目划分勘察、设计各一个标段。
勘察范围: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
设计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勘察: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勘察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勘察经验及业绩,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设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设计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及业绩,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师或结构师专业注册资格证。
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规格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份(2012-2014年),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2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五、报名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十楼招标三部
六、招标单位:宜川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刘海霞 0911-8269167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宜川县政府信息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