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民政局救济粮(面粉、大米)采购项目DHCGJZ2015029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5-04-01 09:01:50.0 |
受东海县民政局的委托,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东海县民政局2015年救济粮(面粉、大米)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东海县民政局救济粮(面粉、大米)采购
项目编号:DHCGJZ2015029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东海县民政局指定各乡(镇、场、街道)。
3、中标人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人必须在谈判时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谈判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参与谈判人必须是具有粮食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型企业;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2、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5、参与谈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二);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三);
五、报名登记及谈判信息:
报名登记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
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址: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410室)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本项目需提供样品: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
样品为:1标段面粉
注:未提交样品的作为无效竞标,样品不得含有与参与谈判人有关的标志、标识等一切信息。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人的样品,参与谈判人应在接到采购机构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六、其它事项:
1、本采购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参与谈判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本次谈判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参与谈判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2、现场勘查:由潜在参与谈判人自行组织。潜在参与谈判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参与谈判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参与谈判人自行负担。
3、潜在参与谈判人在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时可自行携带U盘,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七、联系事项:
有关项目采购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410。
东海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光临 联系电话:0518-87162167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 盛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附件一:
东海县民政局救济粮采购项目DHCGJZ2015029报名登记表
参与谈判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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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谈判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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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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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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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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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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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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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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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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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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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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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谈判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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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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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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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与谈判确认函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谈判,现到你中心领取采购文件,特发函确认。
报名登记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竞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竞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