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267次 日期:2015-03-31 15:30:12.0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崇左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崇发改投资[201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崇左至驮卢二级公路点(左江水泥厂用地南面) 建设规模: 框架四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要求工期: 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崇左市住建网http://www.czzj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新民路26号 地 址: 南宁市东宝路翠园巷8号 邮 编: 532200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 小农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3457899500 电 话: 0771-5872979 18977785027 传 真: 传 真: 0771-587297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