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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84次 日期:2015-03-30 19:36:30.0

 

  1.招标条件

  黄龙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己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28号文件批准,工程总投资为496.40万元。招标人为黄龙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人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龙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2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黄龙县初级中小学、石堡林场、大岭林场、圪台林场、瓦子街林场、小寺庄林场等6处供水工程。

  施工工期:2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施工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5年 4 月 10  日至 2015年 4 月  14日(节假日不休,发售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栋10楼招标部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曹艳花

  电        话:0911-8269161

  传        真:0911-82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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