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331次 日期:2011-09-19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南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湘农综[2011]13号、[201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衡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1)衡南县栗江镇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位于栗江镇,涉及六合、隆市、大渔、东方红、意志、接龙、白石等村;
2)衡南县相市乡托塘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位于相市乡,涉及托塘、烟竹、白衣等村;
3)衡南县东冠专业合作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合作社试点项目)位于冠市镇,涉及黄竹村;
2.2 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2687万,其中财政资金2348万元(中央财政1692万元,省财政656万元),群众自筹339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8个标段。工程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近3年从事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经历,且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以业主单位出具证明为准),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负责人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2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11栋2单元802室)持如下资料报名。
①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 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 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⑥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 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
⑧ 建造师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⑨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如投标申请人为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在本市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联系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湖南省行政辖区外企业,必须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时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衡南县云集镇
邮政编码:421131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11栋2单元802室
邮政编码:4210011
联 系 人:
电 话:0734-8553211/13575413311 0734-2619330/ 1301619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