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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和谐新城移民搬迁暨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工程及监理

点击:75次 日期:2015-03-30 12:34:04.0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汉台区和谐新城移民搬迁暨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工程及监理招标项目,已由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17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飞路东侧、沛公路北侧,建设内容为101#-103#、105#-113#、301#-303#、305#-313#、315#-323#、325#-329#、2栋裙房A、4栋裙房B及物业用房,共计45栋楼,其中裙房A、B为2层,物业用房为3层,其余均为6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152482平方米。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报名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两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备案合同原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且提供建造师近三年在本投标企业执业期间相应住宅项目业绩。
2、本次监理报名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 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汉中市外企业入汉施工备案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监理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汉中市外企业入汉监理备案登记证及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30日到2015年4月3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报名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92693531.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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