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9薛馆线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95次 日期:2013-05-09 00:00:00.0 |
S329薛馆线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70700493816154201316F020368
招标编号:JL201304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9薛馆线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等投资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1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L201304059,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固定标价评分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329薛馆线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现状为双黄线分割上下行车道,起讫桩号为: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全长36.688公里,路面宽24米。本次招标共分一个监理标段,标段编号为wfhljl-2013-5,工作内容: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计划工期四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总监/驻地资格要求 |
对副总监/副驻地资格要求 |
S329薛馆线K59 712-K88 273、K93 746-K107 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监理一合同 |
S329薛馆线K59 712-K88 273、K93 746-K107 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现状为双黄线分割上下行车道,起讫桩号为:K59 712-K88 273、K93 746-K107 546,全长36.688公里,路面宽24米。本次招标共分一个监理标段,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计划工期四个月。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三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1个以上类似工程的驻地或2个以上类似工程副驻地工作,8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验。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1个以上类似工程的驻地或2个以上类似工程副驻地工作,8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3-05-10至2013-05-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6楼60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05-31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大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 备注信息
本次招标人将S221下小线K23+930-K36+980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222央赣线K23+400-K25+500、K29-K32+095、K91+480-K104+520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230东青线K88+479-K98+069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325胶王线K90+993-K98+990、K124+643-K127+459、K154+214-K177+060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329薛馆线K59+712-K88+273、K93+746-K107+54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327临仲线K0-K18+025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S805潍胶路K19+200-K106+400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七个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作为一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需对本次同时招标的全部监理标段进行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仅需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提交一套投标文件。申请人委托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须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授权委托人一致,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
地 址: |
潍坊市东风东街179号 |
邮政编码: |
261061 |
联系人: |
代金国 |
电 话: |
0536-8876105 |
传 真: |
0536-8876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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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B座5楼) |
邮政编码: |
264000 |
联系人: |
王敬慧 |
电 话: |
13695368946 |
传 真: |
0535-6260808 |
20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