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7关于汉中市龙岗学校锅炉燃煤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48次 日期:2015-03-28 13:59:02.0 |
关于汉中市龙岗学校锅炉燃煤公开招标公告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汉中市龙岗学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龙岗学校锅炉燃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锅炉燃煤 二、文件编号:南采NC[2015]36号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 地址:南郑县大河坎镇龙岗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郑县汉山镇南大街 联系方式:0916-29955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锅炉燃煤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煤炭经营许可证 七、标书出售: 1、时间: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7日每天0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煤炭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 17 日上午09︰30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 17 日上午09︰30 3、投标开标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徐 强 联系电话:0916—2995587 传真:0916-299559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南郑县周家坪支行 账号:100869079340010002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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