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项目(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铸钢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项目(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铸钢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项目(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铸钢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立项批复攀西发改[2013]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西发改[2013]261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02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新庄大火山铸钢厂片区 2.2 建设规模:场地清理、建筑物土方回填、后期管护,复垦面积159.77亩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合同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月 27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4 月 3 日23时59分在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812-3378101)。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3楼)。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
地 址: 攀枝花西区百花巷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 0812-5552972
传 真: 0812-5555404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邮 编: 张先生
联 系 人: /
电 话: 028-65018150
传 真: 028-65018150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