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神定河城区段、犟河黄龙段的初步设计变更、“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等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
点击:66次 日期:2015-03-26 03:15:36.0 |
1、招标条件 十堰市神定河城区段、犟河黄龙段治理工程在实施时,因“五河治理、五城联创”的建设需要,须进行初步设计变更以及“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项目的设计工作。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省级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张湾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和招标内容 一标段:十堰市神定河城区段初步设计变更,茅坪河、八亩地示范段技施方案设计 二标段:犟河黄龙段的初步设计变更,“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2015年度小农水、2015年安全饮水续建等项目设计 2.2计划设计工期:各标段设计工期均为30日历天。 3、各标段的投标人资格均需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的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26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 年3月26日至2015 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持本人身份证、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按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收费,由代理公司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联 系 人: 黄 玲 电 话: 0719-852326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晓丽 电 话: 0719-81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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