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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点击:86次 日期:2013-03-13 00:00:00.0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

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BJ2302013007BJ2302013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投资100%,招标人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303101,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莱芜市,共25.26公里,一级路,路面21.5-32米。本项目共设两个施工合同段,施工一合同段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施工二合同段为监控设施。施工计划工期分别为:一合同段4个月,二合同段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对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一合同
()

25.26公里,一级路,路面21.5-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02012年)具有累计交工验收3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1名,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B证);具有2个修建同类项目的经历,8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项目总工1名,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B证);具有2个修建同类项目的经历,8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高新区管委会至新泰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合同
()

25.26公里,一级路,路面21.5-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近三年(2010-2012)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1名。具备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B证);具有2个同类项目的经历,8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项目总工1名。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B证);具有2个修建同类项目的经历,8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3-03-152013-03-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 00(北京时间,下同),在莱芜市龙潭大街139号莱芜市公路管理局6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3-04-08,申请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莱芜市公路管理局802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 备注信息
  

8. 联系方式

  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址:莱芜市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39

 邮政编码:271100

      人:毕兆云

     话:06348863002

     真:06348863002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北楼

 邮政编码:250001

  人:焦健

     话:053187087179

     真:053188681306

                                             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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