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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临河店乡、勒马乡三个乡镇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278次 日期:2015-03-25 10:40:41.0

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临河店乡、勒马乡三个

乡镇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临河店乡、勒马乡三个乡镇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临河店乡、勒马乡三个乡镇财政所便民服务大厅

2.2 招标编号:睢财采购(2015)017号 

2.3 建设地点:睢阳区郭村镇、临河店乡、勒马乡三个乡镇

2.4建设规模:1465.2㎡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5 投标人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 2015年3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上述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壹套装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370-3225510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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