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济临线泰安济南界至燕家庄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42次 日期:2013-02-2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S103济临线泰安济南界至燕家庄段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公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103济临线泰安济南界至燕家庄段路面大修工程起点位于泰安济南交界的长城岭,桩号K41+724,终点位于邱家店镇燕家庄S330丁字交叉口,桩号K66+714.937,二、三级路,全长24.989公里,路面宽7.5-12米,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包括S103济临线泰安济南界至燕家庄段路面大修工程的所有施工监理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3个月(施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对总监 资格要求 |
对副总监/副驻地 资格要求 |
- |
本工程起讫桩号为K41+724、K66+713,全长24.989公里。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5年(2008年度~2012年度)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的驻地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的副驻地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以上职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413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和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3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泰安市公路局网站(http://www.taglj.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楼11层
联 系 人:禹文明 联 系 人:刘延旭、丁祥志
电 话:0538-6263036 电 话:0531-82661567、82667938
传 真:0538-6263036 传 真:0531-82667937
2013年2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