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采购人沛县人民法院委托,本中心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须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直接送至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法院采购设备
项目内容:
项目一:X光机
项目二:警用设备
项目三:安全监控系统设备
项目四:法庭信息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沛采询X(2015)023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资格预审资料包括:
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2、《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表内“需提交相关文件证明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沛县财政局:http://www.pxcz.gov.cn/ 在右上角站内搜索内搜索“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下载)。
3、项目相关参数及要求见文件《沛县法院大楼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沛县魏庙、大屯人民法庭庭审系统设备》、《X光机、警用设备》;已发送到邮箱:zfcgzxgkyx@126.com 登陆密码:zfcgzxgkyx126
4、报名所需上述条件,必须填写、准备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zwzx312@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项目。)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及预审资料提交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公休日除外)。、
上述年检合格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询价组织单位: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项目联系人:闫洪梅
联系电话:0516-68869175 邮编:221600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沛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军 13605226869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3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