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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申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BOAOZB14133901

点击:63次 日期:2015-03-23 19:29:45.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OAOZB14133901
一、本项目经那发改基建〔2014〕1275号及那发改基建〔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ZB-NQ-201521   。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申扎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那曲地区申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申扎县扎西路公安局院内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1年
工程规模
申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603.6平方米,以及电力外线、给排水工程、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标段
全一标段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价:704.95万元(大写:柒佰零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要求: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
户名: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5140001040025800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且须到那曲地区住建局建管科备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 2015年 3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 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6时 00 分至18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及《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13日10 时 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者身份信息不符合的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89963044    
招标代理: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北6栋5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089980514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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