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 > 济南市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任庄至乐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3-02-01 00:00:00.0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任庄至乐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任庄至乐疃段路面改造工程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任庄至乐疃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G205国道淄博市境内全长86.473km,本次改造桓台任庄至博山乐疃段,路段长80.3Km,起点K598+236,终点K678+522.5,全长80.173Km,其中,一级路起点桩号为K598+236,终点桩号为K670+776,共计长75.963Km,断链长3.423km,路面宽23-31.5;二级路起点桩号K670+776,终点桩号674+986,路线长4.21Km,路面宽12米。全线设有大桥7座,中桥13座,小桥15座,隧道1座,立体交叉5 处,收费站1处。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拟对路面、大中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维修改造进行招标,设四个施工合同段、一个监理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施工标段划分为:

第一合同段招标范围:G205国道K598+236- K652+945(博兴交界至松龄路口北)段的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二合同段招标范围:G205国道K652+945 - K678+522.5(松龄路口北至乐疃路口)段的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三合同段招标范围:周家养护工区房建工程、马公祠隧道管理所房建工程及淄川收费站雨棚维修工程。

第四合同段招标范围:全线监控、信息版、交调设备及马公祠隧道通风、照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第一、二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08-2012年)独立承担过3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加第三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08-2012年)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加第四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08-2012年)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机电类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工程的投标。

3.5申请人在递交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等有关条件的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未注册,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24日至20132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每合同段每套售价2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自行购买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37日上午10时,地点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工程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请投标人自行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和《山东商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

联系人:孙振华

  话:0533-2181209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

联系人:赵德堂

  话:0531-81956996  13065004835

  真:0531-82667209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