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南门西街新建路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281次 日期:2011-08-22 00:00:00.0 |
顺义区南门西街新建路灯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顺义区南门西街新建路灯安装工程已经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08】518号及顺发改【2010】413号,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顺义区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工程投标。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顺义区南门西街新建路灯安装工程
1.2 建设单位(发包人): 顺义区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
1.3 招 标 人: 顺义区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
1.4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5资金来源及金额: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3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临时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2.6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报名:
3.1本工程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报名。
3.2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4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
3.5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3.6投标人数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保留7家进行投标。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联 系 人:刘保芳
联系电话:010-89423092
传 真:010-89423092
5、备注:
(1)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1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