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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申扎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ZZB-SCHX-SZTMCCG150017

点击:33次 日期:2015-03-21 11:34:28.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ZB-SCHX-SZTMCCG150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申扎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那曲地区申扎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ZZB-SCHX-SZTMCCG15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那曲地区申扎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设备采购项目,本工程为1个标段
三、采购项目简介及供货期:那曲地区申扎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设备采购项目为: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气体检测设备;垃圾转运车;电气等设备采购。供货期为60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应设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稳定的维修部),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4、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投标要具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
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为原件,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留存),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近三年类似项目销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4、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十、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
邮政编码:850000
办公电话:0891-6761155
联系电话:13889084111
联 系 人:龙在江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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