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十三排干、团结渠(辛力屯村段)、幸福河(下埝头村段)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点击:325次 日期:2011-08-23 00:00:00.0 |
昌平区十三排干、团结渠(辛力屯村段)、幸福河
(下埝头村段)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合同编号:CPHJZZ-2011-JL01)
昌平区十三排干、团结渠(辛力屯村段)、幸福河(下埝头村段)环境整治工程,已经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对昌平区十三排干、团结渠(辛力屯村段)、幸福河(下埝头村段)环境进行整治,其中十三排干治理总长约26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淤泥清理、土渠改建、污水管线及检查井移位、暗涵顶覆土等;团结渠(辛力屯村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截污管道、过路管涵改造、新建氧化塘、明沟段清理等;幸福河(下埝头村段)治理总长约5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挖河道、漫水管涵改造、环境工程等。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昌平区十三排干、团结渠(辛力屯村段)、幸福河(下埝头村段)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1年9月25日开工,2011年12月30日完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20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11年8月29日9:00在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集合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段海仁
联系电话:010-80106209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所院内综合楼420室
联系人:俞林保
电 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