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公安局乔瓦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含二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涉案物品保管室) |
点击:54次 日期:2015-03-21 09:13:48.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木里县公安局乔瓦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含二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涉案物品保管室)(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木里县公安局乔瓦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含二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涉案物品保管室)(项目名称)已由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发改(20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5%,自筹15%,招标人为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木发改(201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206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乔瓦镇新兴路原农牧示范场用地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木里县公安局乔瓦派出所迁建项目(含二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涉案物品保管室),6/5层(局部7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1.10/17.10米,总建筑面积1866.00m2.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 二级。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5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3月31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邮编: 615800
联系人: 边先生
电话: 0834-6375369-8035
传真: 0834-652220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218号沙河壹号3栋908
邮编: 610061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8-62307200
传真: 028-62307200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2015年03月17日